時間:2011-10-20 15:39:00 來源:
文昌市-文昌市
按照《文昌市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實施方案》要求,市鎮各選區的選民名單經選舉委員會審查后,統一在選舉日的20日(即2011年10月25日)以前張榜公布。同時,公布選舉時間和投票地點,并發給選民證。
這次選民登記按下述原則進行:凡是2006年換屆選舉時選民冊保存完整的,可以按原選民冊注銷遷出本選區的、死亡的和依法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員,只對新滿18周歲的(即凡在公歷1993年11月15日前出生的,均屬已滿法定年齡)、外地遷入的和恢復政治權利的選民進行登記。新登記的選民名單同原有選民名單一起張榜公布。
上屆選舉中選民冊沒有保存或不完整的要重新進行登記。對那些精神病患者,確認其無法行使選舉權利的,由市鎮選舉委員會批準,可不列入選民名單。對被判處有期徒刑、拘役管制、羈押、勞教和受拘留審查等人員,要會同執行監禁的部門進行核準、協商后,確定其如何參選。
在進行選民登記時,要特別注意對那些變換單位名稱,轉換隸屬關系和城鎮搬遷的單位、居民的選民登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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